投资移民香港人士须具备5个条件
时间:2011-01-21 17:55来源:360移民网 作者:yimin 点击:次
香港移民网: 香港投资移民,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2003年10月27日推出,目的是让那些人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让在香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。
申请者需有1000万港元净资产
香港投资移民,即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在2003年10月27日推出,目的是让那些人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让在香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到香港定居。
据规定,申请投资移民香港人士须具备5个条件:
1.申请人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2.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,有两种投资移民方式:可投资于房地产(包括本港的商用、工业或住宅物业以及土地和楼花,数目不限)和金融资产(包括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等;
3.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移民项目上,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;
4.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
5.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 (责任编辑:yi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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